启蒙运动基本定义是十八世纪在欧洲兴起的思想文化浪潮,其核心在于倡导理性至上、科学方法与个人自由。这场运动最初在法国形成气候,随后席卷整个欧洲大陆乃至北美地区,对后世政治体制与社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启蒙思想家们主张用理性的光芒驱散宗教迷信与专制统治的阴霾,强调人类通过独立思考能够不断进步。
历史背景与发展脉络方面,启蒙运动并非凭空出现。十七世纪的科学革命为其奠定基础,牛顿力学体系揭示的自然规律让知识分子相信人类社会同样存在可被认知的法则。同时期哲学家的认识论突破,以及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对政治话语权的诉求,共同催生了这场思想解放运动。从巴黎的沙龙到伦敦的咖啡馆,从柏林科学院到圣彼得堡的宫廷,知识精英们通过书信、著作与聚会构建起跨越国界的思想网络。
核心思想体系特征体现在多个维度。在认识论层面,启蒙学者推崇培根提出的实证主义与笛卡尔的怀疑精神,主张任何传统权威都应接受理性检验。政治哲学领域,洛克提出的社会契约论与孟德斯鸠阐述的三权分立学说,为现代民主制度提供理论支撑。伦理观念上,伏尔泰倡导的宗教宽容与康德强调的"敢于认知"原则,共同构筑起人道主义的思想基石。
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贡献构成运动的主体力量。法国思想家狄德罗主持编撰的《百科全书》系统整理人类知识体系,成为启蒙精神的物质载体。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人民主权理论,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大革命。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哲学剖析,以及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的自由市场原理,分别从不同维度拓展了启蒙思想的疆域。